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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須知 瑞士旅遊(包括申根國) (更新:98年05月25日)
瑞士即日起正式加入申根區
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申請須知如下:
簽證類別/
簽證所需文件/
簽證費用:
Ø申請表一份:本人親自簽名 (18歲以下由父母代簽),簽名須與護照上簽名相符
Ø護照正影本:請影印有姓名、相片、護照號碼之該頁即可(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
Ø相片2張:一張粘貼於表格上,另一張背面填妥申請人中、英文姓名後浮貼於表格上
Ø身份證影本:外國人士,請提供台灣外僑居留證正、影本 Ø在職證明或銀行存款証明 Ø機位訂位記錄 Ø未成年者需戶籍謄本
簽證費用:NT$2,900(6歲以下兒童,免簽證費用)所繳收之費用,無論簽證簽發與否,均不予退還
申請瑞士團簽至少五人以上,且職業領隊帶隊。每位團員護照必須仍在有效期內。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 。每位團員需各自填一份個簽申請表,2吋近照一張,身分證與護照影本,由旅行社統一作保信(替代團員的銀行財力證明或在職證明),製作團員名單及旅遊行程表(替代團員的航空訂位記錄)。 申請團簽時請準備文件如下:
此簽證由瑞士的親戚、朋友提供住宿、財力之擔保邀請 Ø申請表一份:本人親自簽名(18歲以下由父母代簽),簽名須與護照上簽名相符。 Ø護照正影本:請影印有姓名、相片、護照號碼之該頁即可(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 (請將護照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影印在同一張A4大小的紙張上) Ø相片2張:一張粘貼於表格上,另一張背面填妥申請人中、英文姓名後浮貼於表格上 (需為三個月內之2吋清晰正面照、 35 - 40mm、白色背景,不符合規定者, 恕不受理。) Ø身份證影本:外國人士,請提供台灣外僑居留證正、影本 (請將身份證正反面或外僑居留證與護照影本,影印在同一張A4大小的紙張上。) Ø在職證明或銀行存款証明 Ø機票訂位記錄 Ø未成年者需戶籍謄本
請準備以上文件,至瑞士商務辦事處提出探親簽證申請, 本辦事處收到探親簽證申請資料後,即電傳至瑞士,並給予申請者登記有電傳號碼之擔保聲明表格。 申請者再將擔保聲明表格填上個人資料後寄至瑞士,由瑞士親友向其戶籍所在地之外事警局提出擔保聲明申請; 等擔保手續經審核通過(通常約需兩個星期以上工作天), 許可通知寄至瑞士商務辦事處後, 即可持護照與機票訂位記錄、英文旅遊行程表(請註明清楚行程、國名及地名等)及旅館確認回函,於早上9:00到11:30之間來貼探 訪之簽證, 第3天早上領件。
簽證費用:NT$2,900(6歲以下兒童,免簽證費用)所繳收之費用,無論簽證簽發與否,均不予退還
Ø申請表一份:本人親自簽名 (18歲以下由父母代簽),簽名須與護照上簽名相符。
Ø護照正影本:請影印有姓名、相片、護照號碼之該頁即可(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 Ø相片2張:一張粘貼於表格上,另一張背面填妥申請人中、英文姓名後浮貼於表格上 (需為三個月內之2吋清晰正面照、 35 - 40mm、白色背景,不符合規定者, 恕不受理。) Ø身份證影本:外國人士,請提供台灣外僑居留證正、影本 (請將身份證正反面或外僑居留證與護照影本,影印在同一張A4大小的紙張上。) Ø在台灣的英文在職證明 Ø邀請函:瑞士公司來的商務邀請函 Ø機票訂位記錄
簽證費用:NT$2,900 所繳收之費用,無論簽證簽發與否,均不予退還
Ø申請表一份:本人親自簽名(18歲以下由父母代簽),簽名須與護照上簽名相符。
Ø身份證影本:外國人士,請提供台灣外僑居留證正、影本
Ø相片2張:一張粘貼於表格上,另一張背面填妥申請人中、英文姓名後浮貼於表格上
Ø銀行存款証明
簽證費用:NT$2,900 所繳收之費用,無論簽證簽發與否,均不予退
申請學生簽證所需文件:(寄宿學校申請者,只需準備1
– 9 項文件即可,且不需面談)
某些特殊案件瑞士外事警察局有可能會要求進一步文件,故建議25歲以上申請者,請多提供
簽證費用:NT$2,900
所繳收之費用,無論簽證簽發與否,均不予退。
Ø3份申請表:本人親自簽名 (18歲以下由父母代簽), 簽名須與護照上簽名相符。
Ø3份護照正影本:請影印有姓名、相片、護照號碼之該頁即可。自離開瑞士後起算 Ø相片4張:3張粘貼於表格上,另1張背面填妥申請人中、英文姓名後浮貼於表格上 (需為三個月內之2吋清晰正面照、 35 - 40mm、白色背景,不符合規定者, 恕不受理。) Ø3份身份證影本:外國人士,請提供台灣外僑居留證正、影本 (請將身份證正反面或外僑居留證與護照影本,影印在同一張A4大小的紙張上。)
Ø3份長期居留瑞士之證明文件:與瑞士人結婚的英文結婚證書需經地方法院認證過此文件,
簽證費用: NT$2,900 + 郵件費 NT$300 瑞士人的配偶及小孩,免簽證費用
簽證申辦地點: 瑞士商務辦事處 (簽證組) 11012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31樓3101室 電話 : 02/ 2720 1001 分機 16 傳真 : 02/ 2757 6984 E-Mail : visa@swiss.org.tw
瑞士商務辦事處簽證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00-11:30
申請程序 申請者請依經常較長期居住地(不論國籍或所持有之護照)所屬該區之申根大使館、領事館或辦事處申請簽證。申請申根簽證時, 1.若目的地為單一申根國家,請務必申請該國申根簽證 2.若目的地為二個或以上申根國家,請依主要目的停留國家,申請該國簽證 3.若同時造訪不同申根國家且停留天數相同時,請向第一個申根入境國,申請該國簽證 未成年的兒童,申請表需由父母代簽名。
文件 如有特殊案件瑞士商務辦事處簽證組將會要求提供進一步文件及手續費。 以上文件適用於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有關外國護照持有者申請瑞士/申根區簽證需提供進一步資料。詳情請逕洽瑞士商務辦事處
簽證工作天 一般短期簽證(最長90天停留)工作天為3天,如有特殊案件工作天需更長。 因此,建議請於出國前3周,提出簽證申請。 申請瑞士長期居留證/工作簽證/學生簽證/結婚簽證等,工作天約需6-8周。因此,建議請提早於至少2個月前,提出簽證申請。趕件簽證:因緊急事件需當天趕件(僅特殊緊急案件)需另加趕件費簽證費之50%。
申根區國家 申根區大部份屬歐盟會員國(瑞士不屬於歐盟會員,僅屬於申根區會員),申根國家包括如下: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斯洛法克、斯洛法尼亞、西班牙、瑞典及瑞士。申根協約包含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且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司法合作及促進一般人士短期自由通行之事宜 。
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持有外國長期居留證:
˙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持有效期的瑞士長期居留證,可以此長期居留證直接入境其他
˙持有英國、愛爾蘭、加拿大及美國所核發之長期居留證者入境瑞士及其他申根國家,
˙依一般規定,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申請簽證時,請依經常較長期居住地
。 資訊查詢 其他有關更多瑞士申根問題或資料查詢,請上瑞士官方的網站: http://www.bfm.admin.ch/bfm/en/home/themen/einreise/schengen-visu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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